9月26日,湖南省衡阳县公安局宣布破获“9·15”特大洗钱犯罪团伙案。 本案中,该犯罪团伙涉嫌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已涉及电信诈骗案件300余起。
诈骗案引出“黑色产业链”
这起特大虚拟货币洗钱案的破获,是从一起诈骗案开始的。 受害人刘某被骗780万元后报警。 当地公安局专案组“身先士卒”,在海南、广东、福建、江西等地开展封网行动。 以洪某某为首的洗钱犯罪集团整个链条被摧毁。 抓获犯罪嫌疑人93名,捣毁洗钱、跑分窝点10余个,缴获涉案手机、电脑100余部,查封、冻结涉案资金3亿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80万元。受害者。
经查,2018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联系国内多个城市的收缴点,将与诈骗、赌博相关的犯罪资金转换成虚拟货币,然后变现成美元进行洗钱。 ,最终利用国内多家公司利用非法汇款的方式将资金交付给其他基金所有人,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该犯罪集团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等9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虚拟货币流通不留痕迹,具有匿名性、复杂性、跨国性等特点,资金去向难以追踪。 因此,它成为犯罪分子“洗钱”赃款的工具。 近年来,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活动案件不断增多。 据公安部发布的消息,2021年,全国公安机关针对虚拟货币洗钱新渠道破获相关案件259起,收缴虚拟货币价值超过110亿元。
国外区块链公司的研究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网络犯罪分子通过加密货币洗钱超过330亿美元。 2021 年,网络犯罪分子通过加密货币洗钱 86 亿美元,比 2020 年增加了 30%。
警惕虚拟货币交易陷阱
从公安机关公布的案件来看,虚拟货币相关犯罪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利用虚拟货币为掩护开设虚假交易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二是利用虚拟货币为掩护开设虚假交易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 另一种是利用虚拟货币作为转移赃物的手段的案件。 媒体涉及洗钱犯罪、掩盖、隐匿犯罪所得等。
广东伟庭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楠楠介绍,虚拟货币洗钱的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赃款的放置。 犯罪分子购买虚拟货币并将非法收益注入洗钱渠道。 第二步是分离过程。 洗钱渠道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进行复杂的交易,以掩盖犯罪收益的来源。 第三步,整合提款。 经过清洗后,犯罪分子持有的虚拟货币相对“安全”。 这时,他们只需要将所有洗钱的虚拟货币整合到某个地址,最后提取出来,就基本完成了洗钱操作。
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要警惕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新概念,以“金融理财”、“分红股”等名义诈骗投资者。 事实上,他们利用传销来欺骗投资者。 资金,让投资者陷入困境。
今年7月25日,据广西公安部门通报,来宾市警方破获一起虚拟货币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超2.3亿元,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7名。 该犯罪团伙以外汇投资为噱头,搭建“TR外汇平台”吸引会员投资,通过虚拟货币收取入场费,并通过“拉人”发展会员返利和分红,形成等级关系。 他们的行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
“币圈”不是法外之地
虚拟货币交易极易引发资产非法跨境转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多次出台相关文件,持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投机行为。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通知》。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居民提供服务也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
与此同时,刑事打击力度也在加大,涉案资金被查封、冻结,并对责任人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规定,“自我洗钱”行为构成洗钱罪。 此外,对于涉及虚拟货币洗钱的案件,我国司法机关持续加大了查处犯罪的力度。 各地纷纷破获虚拟货币洗钱案件并向社会公开。
上海鑫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华涛表示,目前打击虚拟货币洗钱犯罪的主要难点在于,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用户注册门槛较低,甚至完全匿名,难以核实身份。相关犯罪分子,平台交易不受政府和金融机构控制。 ,交易记录无法有效监控,资金流向无法确定。 而且,虚拟货币交易往往是跨境的,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体系和法律监管,这大大增加了我国司法执法获取有效证据线索、交易记录、相关电子数据的难度。洗钱犯罪。
王怀涛建议,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探索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在线数据电子取证和存储的技术和模式,确保交易数据可追溯; 此外,要加大对可疑资金和可疑资金转移的监管力度。 路径监控。